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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驻省级以上农高区的科技型企业 最高可获1000万补助

   2017-04-18 农机网5310
核心提示:据悉,2017年财政部门还将新增设1000万元的科技特派员专项经费,用于科技特派员表彰和工作补助,推进农业农村领域创新创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农业科技发展新动能。
     根据“十三五”规划制订的《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和《科技发展规划》,“十三五”期间,将推动、提升一批农业科技园区,创建高新农业产业示范区。现在有必要加快农业高新区(农高区)的创建,充分发挥现代农业科技引领作用。



 

     入驻省级以上农高区的科技型企业可获1000万补助

 

     今天下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加快全省农业科技园区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十三五”期间,山东将争取在特色果品、海水农业、海洋养殖等方面布局新建1-2个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建20个左右省级农高区。入驻省级以上农高区的科技型企业,可获10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

 

     记者了解到,“十三五”期间,相关部门将争取在我省有特色、有竞争优势的设施蔬菜、特色果品、海水农业、海洋养殖等方面布局新建1-2个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建10个左右农业科技园区,新建20个左右省级农高区,规范提升省级农业科技园发展水平。

 

     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王守宝说,下一步,将在省级以上农高区推行科技型企业研发投入普惠制奖励补贴政策,补助经费1000万元,引导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强化科技投入,补助资金由省级、市级及以下财政按一定比例承担。

 

     此外,有关部门还将引导企业加大高新技术产品国际市场开拓力度,对自主研发具有核心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品且年度市场销售额实现同比增长50%以上的园区企业,鼓励各地按照不超过该产品研究开发费用20%的比例给予支持。

 

     “对园区内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省财政科技资金给予每个企业10万元补助。”王守宝表示,省科技厅还将把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引入省级以上农高区。鼓励银行业机构在园区设立科技分支行或科技信贷专营事业部,积极推动投贷联动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科技型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据悉,2017年财政部门还将新增设1000万元的科技特派员专项经费,用于科技特派员表彰和工作补助,推进农业农村领域创新创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农业科技发展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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