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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土地被流转12年 流转费领了一年后就没了

   2018-05-30 西部网8200
核心提示:近日,丹凤县一些群众向我们栏目反映,说他们家里的核桃地流转出去了,结果流转费领了一年之后就没人给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土地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既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群众也获取了一定的流转费,应该说是一件双赢的好事。然而,近日,丹凤县一些群众向我们栏目反映,说他们家里的核桃地流转出去了,结果流转费领了一年之后就没人给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4月25日,记者来到丹凤县棣花镇许家塬村,接连走访了村里一组、三组、四组的多户村民。村民张保民告诉记者,他们家原来有三亩多林地,2000年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全部栽上了核桃。2016年7月份,核桃地被村上流转了出去了。

 

  张保民:“大队说下的,流转12年,一亩地一年是900块,头年给了,第二年没给,今年第三年快到了。”

 

  张保民保存的一份取款单显示,2016年7月18日,他领到了3亩多,地年的土地流转费用,共计3353.9元。而之后,就再也没有人给土地流转费了。和张保民一样,村上许多村民的核桃地,也都是2016年被村上给流转出去的,说是流转12年,可是只领到一年流转费后就再也没有了。

 

  村民:“2016年付款了,2017年没有付款。”

 

  村民:“流转费给了一年再就没见过,去年村里说过年给,过年到现在也没给。”

 

  那么,这些村民的地流转给谁了?为什么不去找承租方要钱呢?追问之下,记者得知,村民们压根不知道地流转给谁了,也不清楚应该找谁要钱。因为当初流转土地,村民们根本就没有和投资方签订合同。

 

  村民:“大队干部办下的,村上统一签合同,群众一个都没有签合同。”

 

  村民:“没有签合同,光说人家来承包地,村委会给解决了,一亩地900块钱。”

 

  采访中记者发现,大多数村民因为没有签合同,既不知道自家的地流转给谁了,也不知道流转之后要搞什么,有的以为土地被征收了,还有的完全不清楚发生了什么。看到流转费拿不回来,不少村民也找过村委会,但因为手中没有合同,流转费成了本糊涂账。

 

  村民:“村上答复说,人家给的那个钱别人欠着呢,他要不回来,就这样子,具体情况现在我说不清楚。”

 

  那么,村干部到底是和哪家公司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双方又是怎么约定的?

 

  在丹凤县棣花镇许家塬村村委会,记者见到了这份土地流转合同。甲方也就是出租方是许家塬村,乙方即承租方是陕西天宇润泽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合同以村小组为单位,由村小组组长签字,将整个小组的林地列入一个合同之中。2016年签订的合同涉及许家塬村一组、三组、四组共187户,平均每户林地三亩多。2017年再次签订林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涉及许家塬村二组、五组、六组部分村民。加起来共涉及6个组250多户村民,将近一千亩核桃地。按照合同约定,截至目前,陕西天宇润泽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总共欠付村民们2017年的土地流转费70余万元。

 

  丹凤县棣花镇许家塬村村委会田建荣:“群众开始找村上,村上尽量协调,由于拖欠时间过于长了以后,有些群众,村民每个人想法都不一样,有的人就跑镇上反映了。”

 

  记者了解到,陕西天宇润泽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流转村民的林地,主要用于建设核桃主题公园,目前,已经初具规模。按照合同约定,每年的8月20日前要向村民支付土地流转费,那么,这家公司为什么失信,迟迟不支付村民的土地流转费呢?记者找到位于丹凤县棣花镇万湾村的公司地址,但却发现,这里大门紧锁,空无一人。

 

  随后记者又来到村委会提供的这家公司的另一处办公地点,发现依然是大门紧锁。期间记者多次拨打公司法人留在工商部门的手机号码,仅在次拨通时对方表示正在开会,之后一直显示无人接听。

 

  田建荣:“原因是润泽公司去年报了一些项目,由于资金运转有些问题,但是村上一直在协调着,他说今年元月开始付,但是元月份由于财政有问题,公司资金一直没到位。”

 

  田建荣表示,企业向政府报的项目资金没有下来,所以企业没有钱给农户付流转费。那么,这家企业究竟有没有实力流转全村的土地呢?许家塬村村干部却避而不答,只表示,企业愿意来村上做项目,应该全力支持项目。

 

  丹凤县棣花镇许家塬村村支书梁喜荣:“作为企业有企业的难处,资金出现困难了,项目资金没到位,并不是说不给你钱,他积极协调这事情呢,有钱好办,没钱你把它打死,咱还想把这事情做起,干事呢,咱还想把这继续发展,你不发展,给群众一撇,群众把那荒了。”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条、第三十四条规定,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平等协商、自愿、有偿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那么,在各地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土地经营权流转已成常态的当下,农民群众如何依法签订合同,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陕西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教授杜宏宠:“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农村土地承包户,即农民,另一方当事人是承包的受让方。一般来讲,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内容应该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合同的标的物,即我们土地的面积、坐落、四至和质量,合同的主要内容,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的支付金、流转的用途、流转金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地上附着物的处理方法,以及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等几个要素。双方当事人必须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来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间出现纠纷,首先双方当事人去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提请乡镇政府、村委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相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最后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为进一步盘活农村闲置土地提供了更多探讨空间。而土地流转在政策的引导下,相关需求也在不断增长。如何健全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政策宣传、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完善纠纷调处机制,需要参与农户自身增强法律意识,更需要相关部门的积极引导和监管,切实保护好农户权益。 
 
标签: 土地被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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