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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可能又要变——“确权不确地”!

   2020-05-27 中国农业信息网,骏景农业2990
核心提示:昨日获悉,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严之尧在接受《农民日报》采访时表示,要构建符合现代生产力水平的耕地产权制度,应因地制宜,推广“确权不确地”。

昨日获悉,政协委员、土地副总督察严之尧在接受《农民日报》采访时表示,要构建符合现代生产力水平的耕地产权制度,应因地制宜,推广“确权不确地”。

 

刚刚完成的土地确权工作,可能会有进一步的变化!你家的地,或许还得变!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这是落实‘六稳’‘六保’重要部署的重要举措。”政协委员、土地副总督察严之尧告诉记者,越是面对疫情冲击和经济下行压力,越是要夯实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基础,建议从以下四个方面落实好“藏粮于地”的要求。

 

一是要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不突破。目前,我国耕地保护面临人均耕地少、土地后备资源少、优质耕地分布不均衡、综合保护压力大等问题。在城镇化进程中,一定要落实好集约、节约的用地政策,少占或不占耕地,确保耕地保护战略始终不动摇。

 

二是要构建符合现代生产力水平的耕地产权制度。一家一户经营“一亩三分地”的方式已经明显不适应机械化、信息化时代的农业生产需要。适度规模经营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和抓手,土地确权的方式要与其相适应。应因地制宜,推广“确权不确地”,这就能促进农村劳动力、资本、土地资源集约配置,可以将小农户从土地上解放出来,既能为二三产业提供劳动力资源,又能让农民获得工资和租金收入。

 

三是要大力开展土地整治。我国耕地零碎地块较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闲置浪费情况较为严重。应深化增减挂钩政策,将空闲废弃的宅基地、砖瓦窑等进行复垦,如此既可以增加耕地面积,又可增加农民收入,同时也可以为二三产业发展提供用地,从而破解农村土地“用不上,用不好”的困境。

 

四是要保护地力。保护耕地的质量,与严守耕地红线同等重要。由于过去过度使用化肥农药,存在耕地退化的情况,地力保护刻不容缓。既要在机制、政策、标准等方面加强研究,又要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提高有机肥料的研发和应用水平,让地力保护政策落到实处。 
 
标签: 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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