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省开展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农业(牧)局: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科学规范廉洁实施,按照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冀农机发【2013】2号)要求,省农机局决定开展农机购置补贴督导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人员
5月9日开始,5月31日结束,由省农机局及农机四站处级领导带队,抽调各设区市农业局分管农机购置补贴副局长、农机科长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11个检查组(具体分组情况详见附件1),分别对全省11个设区市进行检查,其中,每市检查1-2个县,具体检查县名单由检查组抽签确定。
二、内容和范围
检查范围:2012年和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如发现问题,不论涉及到哪一年,均一查到底。特别要了解今年实行“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解决办法。
检查依据:农业部《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省农财两厅《河北省2012年中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河北省2013年中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
检查内容:按照“方案”的“重要内容”中12个方面进行检查,检查完毕经被检查单位确认后,填写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检查情况表(见附件2)以及检查手稿(见附件3)。检查采取面上督导检查和深入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是听取市、县补贴工作的汇报,查看补贴手续办理现场、检查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情况,查阅档案和财务资料;二是随机抽取购机补贴农户,进行入户调查,实地查看、核对农户购买的补贴机具;三是走访农机经销企业,实地抽查。
三、有关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方案”内容以及今年中央、省一系列农机购置补贴文件要求进行检查,严防走形式,走过场,力争实效。二是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查工作,在督导检查完成后尽快形成检查报告,省农机局将组织座谈会,听取各地督导检查情况。三是加强沟通。各督导检查组要提前与被检查市联系沟通,合理安排行程,被检查市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配合检查组顺利完成各项检查工作。四是严肃纪律。各地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听民言,察民情,集民智,办实事,切实提高工作效率;要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坚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取消宴请。
附件1:农机购置补贴督导检查分组情况表
附件2: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检查情况表
附件3:农机购置补贴检查手稿
附件: 开展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doc
链接地址:http://www.heagri.gov.cn/hbagri/web_zy/hbnj/detail.jsp?articleId=8aa0878c3e7779e3013e820b5dce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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