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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省切实做好夏季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的通知

   2013-05-31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9880
关于江苏省切实做好夏季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的通知

苏农机科〔201311

各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农机主管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家发改委等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13930号)精神,扎实推进夏季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确保完成夏季麦秸秆2000万亩的省定目标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

按照省财政厅、省农机局联合出台的《2013年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推进工作实施办法》要求,深入农村,深入田头,继续组织召开现场会、推进会、业务培训班以及通过广播、电视、手机、报纸等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今年秸秆还田直补作业机手和农机服务组织的补贴政策,抓好作业任务书签订,规范操作程序和结算方式,让更多的农民知晓秸秆机械化还田的重要作用,特别是要通过宣传,引导更多的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和广大农民参与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

二、进一步落实工作措施。

要按照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会议的要求,细化工作方案,落实推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一是强化机具投入。各地要采取措施,加强机具调度,满足作业需要。全省投入作业的75马力以上拖拉机和配套秸秆还田机械力争达4万台套。二是突出重点区域。要突出省人大《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第九条所规定的重点区域,集中建设一批示范方和示范基地,逐步扩大集中连片示范区域,加大整村整镇推进力度。三是严抓作业质量。要加强对联合收割机的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外地跨区作业收割机的管理,确保进入秸秆还田作业区的收割机均装备切碎抛撒装置。要严格执行已经颁布的《秸秆还田机械操作规程》等六个省级地方标准和《麦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指导意见》(苏农机推〔201322号)。对实施水耕水整和旱耕水整秸秆还田作业的,收割留茬≤15cm,秸秆切碎≤10cm,均匀抛撒于田里,秸秆还田机作业深度≥15cm。对实施犁耕水整秸秆还田作业的,收割留茬高度≤20cm,犁耕深度≥22cm,耕深稳定性≥85%,碎土率≥80%,覆盖率≥80%,切实提高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质量和效率,确保高质量完成今年秸秆机械化还田目标任务。四是加强技术服务。农忙期间,要组织农机农艺技术专家和农机志愿者服务队伍,积极开展进村入户活动,把技术送到机手手中,把服务送到田间地头。要协调维修、供油企业,加强农机配件、农机供油服务,提高农机作业服务保障水平。同时,要积极引导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推行机收、机械化还田、机插秧、深松整地等“一条龙”作业服务,提高农机作业效率。

三、进一步强化监管考核。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的领导,围绕全年目标任务,根据职责分工,制定考核细则,加强对作业面积、作业质量和补助资金使用的督促检查,实行全程监管。夏收农忙期间,要继续落实好隔日报告制度,继续按照职责分工,会同纪检、财政等部门做好明查暗访,并按照省制定的考核办法组织好县级自查自评、市级互查考核等工作,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要严格遵照作业补贴程序,认真履行作业合同签订、乡村公示汇总、县级核查备案等,切实将补贴发放到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户,确保还田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努力构建秸秆机械化还田长效发展机制。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3530




附件:   关于切实做好夏季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的通知.doc

链接地址:http://www.jsnj.gov.cn/info/2013/5/30/info_74_935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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