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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举办第四届全省农机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2013-06-14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11200

关于举办第四届全省农机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苏农机人〔2013〕29号
 

各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机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中组发〔2011〕11号)关于进一步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发现和选拔高技能人才中的作用,统筹组织和实施各类职业技能竞赛的要求,着力培养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的技能型人才,经研究,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于今年10月份联合举办第四届全省农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第四届全省农机职业技能竞赛列入2013年江苏省职工十大工种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由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常州东风农机集团有限公司、马恒达悦达(盐城)拖拉机有限公司、江苏清拖农业装备有限公司、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共同参与竞赛组织实施。
  竞赛分为县选拔赛、市复赛和省决赛三个阶段进行。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组织报名并进行选拔赛,确定参加市复赛的选手;各省辖市组织复赛,选拔3名选手组成市级代表队参加省决赛;省农垦、监狱管理系统可单独组织参赛,选拔3名选手组成代表队参加省决赛。各参加决赛的代表队由1名领队、1名技术指导和参加决赛的选手组成。
  二、竞赛内容
  (一)竞赛工种:农机修理工。
  (二)竞赛标准:按照不低于《职业标准》高级农机修理工职业标准的考核要求,结合江苏实际,由农机竞赛专家组命题。
  (三)竞赛方式:竞赛方式分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为农机修理专业知识及其他相关知识,采用无纸化计算机考试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操作技能为大中型轮式拖拉机综合故障诊断与排除,联合收割机、大中型轮式拖拉机场地驾驶操作;竞赛机型为大中型轮式拖拉机、半喂入联合收割机;竞赛时间为一天,满分为100分。竞赛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理论知识占总成绩的30%,操作技能占总成绩的70%。
  三、参赛对象
  全省范围内各相关企事业单位及农村中遵守法律法规,从事农机修理,具备农机修理中级工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竞赛。
  四、奖励办法
  采取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方式进行奖励。
  (一)团体奖项
  1组织奖:对本次竞赛宣传发动深入、组织有力、赛风良好的单位,颁发江苏省农机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奖”奖牌
  2.团体优胜奖: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9名。按各代表队参赛选手的平均成绩高低确定,并颁发奖牌;
  (二)个人奖项
  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成绩都合格的选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1.获得名的选手,经省总工会综合考察后授予“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2.获得前六名的选手,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分别授予“江苏省五一创新能手”、“江苏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3.获得前三名的选手,分别奖励人民币捌仟元、伍仟元、叁仟元;
  4.获得前十名的选手,由农业部核发农机行业特有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证书,已取得技师证书的晋升高级技师,并由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授予“江苏省农机系统技能标兵”荣誉称号,每人(不含前3名)奖励壹仟元;
  5.个人单项奖:获得理论知识考试前三名、操作技能考核前六名的选手颁发个人单项奖证书;
  6.其余参加决赛的选手,颁发“选手”荣誉证书,凡理论知识、操作技能成绩均合格者,由农业部核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参赛选手(不含前10名)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五、日程安排
  6月中旬前在江苏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发布竞赛大纲和竞赛参考资料;
  7月底前进行县(市、区)选拔赛;
  8~9月进行省辖市复赛;市复赛前一周将复赛组织方案报送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9月底前各省辖市将各代表队报名表和参赛选手登记表报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10月中旬进行省决赛,决赛地点为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省决赛的具体时间、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六、组织领导和宣传
  (一)为做好竞赛的组织协调工作,由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和常州东风农机集团有限公司、马恒达悦达(盐城)拖拉机有限公司、江苏清拖农业装备有限公司、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共同组成竞赛组委会(名单附后),负责竞赛活动的领导、组织、决策和协调等工作。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农业机械管理局人事教育处,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邀请中央、省有关报纸、电视台和农机专业网站等新闻媒体对竞赛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三)各省辖市也要成立相应工作班子,负责组织本辖区、本部门的选拔赛和复赛,做好竞赛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宣传发动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为保证竞赛的公平、公正,竞赛标准和过程全部公开。各参赛代表队、选手和其他有关各方有权利对竞赛全过程实施监督,发现问题可向竞赛组委会举报(电话:025-83275262)。 
       (二)举办第四届全省农机职业技能竞赛是全省农机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全省农机系统和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共同目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本次竞赛组织选拔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提供保障。
  (三)各地要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进一步扩大本地区农机技能竞赛知晓度和影响力,大力营造以赛促练、以赛促训的良好氛围。
  (四)各地要联合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真组织县选拔赛和市复赛,强化训练和技术指导,确保选送技能水平真正过硬的选手参加省决赛。省竞赛组委会将赴部分市、县(区)竞赛现场进行监督指导。对组织进行复赛的省辖市,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五)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24号315室,邮编:210024,联系人:吕瀚、徐金德,电话:025-83275147、86468779,传真:025-83275147、86468785。
    
 附件: 1.第四届全省农机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第四届全省农机职业技能竞赛代表队(选手、领队、技术指导)报名表
          3.第四届全省农机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选手登记表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江 苏 省 总 工 会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6月13日

 

附件:   江苏举办第四届全省农机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链接地址:http://www.jsnj.gov.cn/info/2013/6/14/info_74_941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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