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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重庆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关于印发《2013年为农民办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3-07-10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7610
重庆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重庆市农机监理所关于印发《2013年为农民办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农机推发[2013]9号
 

巴南区、江津区、涪陵区、梁平县农机推广站、农机监理站:

    为落实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关于印发〈2013年为农民办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农机推(办)发〔2013〕42号)确定的工作任务,经研究,现拟定你区县为我市2013年为农民办实事示范区县,并制定了《2013年为农民办实事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3年为农民办实事工作方案

 

 

 

                             重庆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重庆市农机监理所

                                               二O一三年七月九日

 

附件:

                         2013年为农民办实事工作方案
 

为落实《关于印发《2013年为农民办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农机推(办)发〔2013〕42号)的部署,切实把实事办实、办好,制订本方案。

一、实事内容与实施方式

(一)示范区县

巴南、江津、涪陵、梁平等4个示范区县。

(二)实事内容

围绕当地农业主导产业发展需求,组织向当地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农机大户、农机手赠送《农机科技推广杂志》、资料,开展配套农机化技术试验示范、中小型农机具展示和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

(三)实施方式

结合往年为农民办实事活动积累的工作经验,每个示范区县至少选择确定25个示范点(农机合作组织、农机大户或农机手),根据当地农业主导产业发展需求,开展配套适用农机化技术推广和监理示范工作。通过赠送《农机科技推广杂志》和印发宣传资料、召开现场会,举办培训班,分户指导和技术服务等方式,进行法规政策宣传、技术培训服务、机具展览演示、生产知识普及。以点带面,指导当地农户正确使用、保养和维护农业机械。提高农民的技术接受水平和操作能力以及生产意识,帮助农民把农机具用好,用出效益,用得,兴机富民。

二、工作任务

(一)确定示范点

每示范区县需选择确定25个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农机大户、农机手作为示范点。

(二)补贴政策宣传和指导购机

市农机推广总站、市农机监理所将与各示范区县积极指导示范点建设。要充分利用农机购机补贴政策,帮助示范点选择适合当地的中小型农机具,组织开展购机示范户的新机手培训,并深入示范户指导,让农民切实掌握机具的使用、保养和维护技术。

(三)开展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展览展示

各示范区县要结合当地实际,在关键农时及时举办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展览展示活动,向群众展览、展示、演示适合当地推广的农机化新技术。组织示范点代表参加农业机械展览会或现场展演活动,开阔示范户的眼界,提高示范点开展技术宣传与示范的能力。各示范县组织开展有关活动,要及时同市农机推广总站沟通,以便组织派员积极参与,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四)技术宣传和培训

各区县农机推广站和农机监理站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积极开展农机化生产技术宣传和农机生产知识宣传。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农机化生产技术或农机生产知识培训,每个示范县培训人数不少于50人次,届时市农机推广总站、市农机监理所派人协助或参与讲课。

(五)赠送农机化生产技术资料

市农机推广总站、示范区县农机推广站共同协助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向各示范点赠送《农机科技推广》杂志、《农机购置补贴申请程序图》和其他与农机化生产、农机、农机保养、农机维修等有关的资料。

市农机监理所、示范区县农机监理站共同协助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向各示范点赠送生产挂图、生产知识手册等技术资料,推广农业机械机身反光标识等生产技术措施。

三、有关要求

(一)选好示范点

各示范区县要认真做好示范点的选定工作,优先选择工作积极性高、农机装备条件较好、公益服务意识强的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农机大户、农机等为示范点。

请示范区县于7月20日前填报《2013年为农民办实事示范县基本情况表》(附表1)和《2013年为农民办实事示范点基本情况表》(附表2),通过电子邮件报送我站(所)。

(二)及时报送信息

各示范区县农机推广站、农机监理站要认真落实有关工作内容,注意积累宣传、培训、演示等与工作内容有关的影像、文字素材,及时总结经验,在7月-10月期间至少向我站(所)报送2次为农民办实事简报,在2013年11月15日前向我站(所)上报年度总结报告。简报和年度总结报告通过电子邮件报送。

(三)加强配合

为农民办实事活动由部农机推广总站和监理总站办公室牵头组织,市农机推广站和市农机监理所共同组织实施,各示范区县农机推广站、农机监理站具体落实。各示范区县要加强同市农机推广总站、市农机监理所沟通,积极配合完成好各项任务,在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要及时联系。各示范区县责任单位为农机推广站,协办单位为农机监理站。

(四)其他

市农机推广站和农机监理所的有关联系方式。

1、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科教科)

联系人:谢英杰

电话:67909951,  18983632360

电子邮箱:cqnjzyjd@163.com

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松牌路94号 

邮政编码:401147

2、市农机监理所(办公室)

联系人:范立锋

电话:67855785

电子邮箱:cqnjjls@163.com

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松牌路94号

邮政编码:401147



附件:   《2013年为农民办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地址:http://www.cqnj.gov.cn/detail.asp?pubID=579547&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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