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抓紧做好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整改工作的通知
渝农发〔2013〕183号
渝农发〔2013〕183号
各有关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林水利、农业水利)委员会(局):
根据《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培训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13〕83号)要求,全市31个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有15个培训学校报送了相关资料,经书面审查,梁平康达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南川铝都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基本符合办学条件要求,其余培训机构的办学条件不符合要求,有16个培训机构没有按要求报送有关资料(详见附件)。现将有关整改事项通知如下:
一、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歇业一年以上或自愿申请终止的,请相关区县(自治县)于2013年7月20日前报市农委申请注销。
二、对办学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拖拉机培训机构须在2013年7月20日前按照农业部《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规定的办学条件进行整改。培训机构自身拥有的教学场地面积、教学用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数量、教练员资质和数量不足的,可租用或聘用,但须提供相应租、聘协议。
三、未按渝农发[2013]83号文件要求报送资料的培训机构一并进行整改,并于2013年7月20日前向市农委报送整改资,逾期仍未报送整改资料的,视为自动终止培训业务,届时一并注销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资质。
附件: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审查汇总表
联系人:市农委农机综合处 杨培成 傅锐
电话:89133210,89133208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