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专项督查的通知
闽农机函[2013]299号
各设区市农业、农机局(总站):
根据《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农计[2013]179号)要求,决定分四组于7月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一、督查组及督查片区
小组组长:陈柏甦(驻省农业厅监察室正处级纪检监察员)
成员:谢维钗(省纪委纠风室正处级纪检监察员)
徐爱萍(省农业厅农机化处主任科员)
督查片区:泉州市(安溪县、石狮市)
宁德市(福鼎市、柘荣县)
第二小组组长:陈峰(省农业厅计财处调研员)
成员:郑培强(省财政厅农业处副处长)
卢祥燧(省农业厅农机化处主任科员)
督查片区:龙岩市(新罗区、漳平市)
漳州市(云霄县、长泰县)
第三小组组长:高咸周(省农业厅农机化处处长)
成员:安瑞英(省财政厅农业处主任科员)
郑鸿勇(省农业厅农机化处副主任科员)
督查片区:福州市(罗源县、永泰县)
莆田市(荔城区、城厢区)
第四小组组长:黄宏源(省农机鉴定推广总站站长)
成员:蒋节(省农业厅农机化处主任科员)
汪孝彬(省农机鉴定推广总站科长)
督查片区:南平市(建阳市、顺昌县)
三明市(宁化县、清流县)
二、有关要求
(一)督查内容和检查方式按照闽农计[2013]179号文要求进行。
(二)各农机主管部门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并向督查组提交书面材料。
(三)各督查组按照总体时间要求,提前与相关市联系,合理安排行程,在督查完成后提交督查报告。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3年7月10日
抄送:各设区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