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检查省局共分了五个组,每个组都由一名省局领导带队,检查督导工作自8月12日起,至8底前结束。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农机大检查开展情况。是否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是否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是否组织进行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排查隐患,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形成工作制度。
(二)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实行农机目标责任制管理;是否有事故责任追究、倒查、岗位责任等制度;是否制订了农机生产应急预案;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等主体责任是否建立并落实到位,是否签订生产责任书;维护、检修制度是否建立并完善;农机宣传教育情况。
(三)提高“三率”的工作情况。是否将提高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等“三率”水平纳入对各地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及其监理机构的考核内容,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农业机械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得到有效治理。
(四)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通过“打非治违”和治理违规拖拉机牌证专项行动,是否存在超范围或跨行政区域发牌发证现象;农业机械库棚、维修点、储油设施、培训学校等是否符合生产的制度要求;农业机械安装警示标志、夜间反光装置情况;开展田间场院等农机执法,查处整治违法行为情况。
(五)农业机械事故防控情况。是否按国务院安委会文件要求调整了事故统计口径;对农机生产控制指标是否进行科学分解,是否深入基层主动调查处理农机事故,是否存在事故瞒报的情况;是否每月对事故情况进行科学分析评估;是否与公安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依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是否公开事故报告电话,拓宽事故报告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