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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13年上半年农机购机补贴政策督查情况通报

   2013-09-22 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7040
2013年上半年全省农机购机补贴政策督查情况通报

 
    根据《福建省农业厅组织开展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专项督查的通知》的要求,7月18日-8月15日,驻省农业厅监察室、省农业厅计财处、省农机管理局、省农机鉴定推广总站在省纪委纠风室、省财政厅农业处的指导下,组成4个督查组,分赴福州市、宁德市、莆田市、泉州市、漳州市、三明市、南平市等7个地市14个县,就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督导组与市、县两级农机部门进行了座谈交流,查看了购机补贴档案、走访了107户购机农户、检查了农机经销商经营场所。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 各地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主要工作特点
  从督查情况看,今年以来,各地能够按照农财两厅实施方案的要求,围绕本地农业和农机化发展需要,精心组织实施,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发挥了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补贴信息公开力度加大。为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更加公开透明,各地能够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宣传购机补贴政策,通过政府网开设购机补贴专栏加大政策信息和实施结果的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罗源县、建阳市等地补贴专栏信息公开工作做的较为到位。建阳市每天都将农户申请情况及时更新发布上网。
  (二)组织领导和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一是各县都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领导小组,并联合财政、纪检等部门对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实施监督管理。石狮市等地通过召开补贴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确定了指标分配方案。二是层层签订工作责任状,明确各级各部门的任务和责任,强化内部约束机制,落实廉政风险工作责任制。荔城区与各镇、街农机站和农机专业合作社层层签订了责任状,明确任务和责任。
  (三)补贴程序更加严密规范。一是走访农民普遍反映补贴指标能够公开、公平,所购机具与指标确认书一致,县乡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整体良好。安溪县争取财政支持,推进了全县补贴申请、核实工作下放乡镇,方便购机户办理手续。二是资金结算和资金兑付有效进行,补贴结算资料档案完整,延平区目前国补资金结算比例近50%,结算并拨付资金422万元,云霄县批补贴资金已经全部拨付。
  (四)经销商管理更加规范。在不影响市场公平竞争机制的前提下,各地通过检查、召开工作会议、签订责任状等形式加强对经销商的监督管理,督促经销商做好产品补贴信息公示,配合做好机具验收核实工作。建阳市要求所有补贴机具打上钢印,对疑拟以小套大的机具,均要求提供相应的机具鉴定报告。
  (五)全价购机创新试点稳步推进。从督查情况看,试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改暗补为明补,农户获得补贴更加直观,也促进经销商竞争让利给购机农户。针对全价购机后农户筹款难的问题,一方面积极协调  金融机构,通过联保、补贴收益权质押等形式解决资金的问题;另一方面组织团购节约农户成本。荔城区主动引导农机合作社“抱团采购”,所购买的高速插秧机、粮食烘干机、种子催芽机共节约成本200万余元。
  二、督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信息公开工作仍较为薄弱。部分县尚未开通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对2012年度补贴信息公布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等。
  (二)资金结算拨付进度偏慢。城厢区、柘荣县、石狮市、长泰县等地尚未开展资金结算;永泰县、罗源县分别结算了2.26、10.75万元,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政策执行不够到位。部分县对农民购买的微耕机未按规定喷涂购置补贴标识;福鼎县对今年2月1日后购买的机具不予办理相关手续;永泰县在实施购机补贴时,要求农户提供村委会证明农民身份,群众反应较大。
  (四)经销商监督管理有待加强。部分县农机部门对经销商管理的责任意识不强,监管力度不够;部分经销商信息公示随意性大,三包售后服务不到位,开具发票不及时;云霄县经销商无固定经营场所。莆田市荔城区富昌农机有限公司管理混乱,没有按要求将产品型号、价格、配置、补贴额等信息公示,没有台账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
  (一)深入做好整改。各地要对照本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逐项研究,整改。要深入分析问题原因,结合实际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弥补管理漏洞,改进完善工作,确保购机补贴政策实施取得更大成效。
  (二)大力推进信息公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频次,增强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和有效性;要注重保护农户的个人隐私信息,同时做好防诈骗宣传;要着力推进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确保今年年底前建设到位。
  (三)加快资金实施和结算进度。进度缓慢的县,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调动农民购机积极性;同时,要在认真组织机具核查的基础上,主动协调财政部门,采取预拨付或定期结算等方式,加快资金结算和兑付进度。
  (四)加强对经销商和机具的监管。一是加强对辖区内经销商的监管,对违规的或不符合条件的经销商要求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二是督促经销商做好农户使用培训和三包售后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三是要加强对辖区内机具的核实和监管,确保资金。
  (五)继续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在认真梳理总结近年来各类补贴操作违规违纪案件基础上,分层级分岗位查找分析廉政风险点,围绕权力运行,建立切实可行、制约有效的不敢腐、不能腐的权力制约机制。要积极研究简政放权、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措施办法,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切实保障资金和干部队伍。


来源地址:http://www.fjam.gov.cn:8088/fjnj/zwgk/tzgg/webinfo/2013/09/1376624179242060.htm
 
 
标签: 农机补贴 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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