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到2015年,全市丘陵山区农业机械总动力要达到122万千瓦,比2012年提高9.3%;机耕、机播、机收农机化综合作业水平要达到48%,比2012年增长5个百分点。到2020年,农业机械总动力要达到140万千瓦,机耕、机播、机收农机化综合作业水平要达到60%以上。
《意见》强调,要着力建设与完善农机化五大工作体系,要增强农机化投入和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要建立与完善农机化长效管理和服务机制,农机、农业、发展改革、财政、经信、科技、商务、公安、交通运输、质监、工商、税务和物价等部门要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共同促进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深入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