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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西省级财政支农(农机)项目指南

   2013-12-31 山西省农机局9590
核心提示:山西省农机局关于印发《2014年省级财政支农(农机)项目指南》的通知晋农机财字〔2013〕165号各市、县农机局(中心):按照2014年全
 山西省农机局关于印发《2014年省级财政支农(农机)项目指南》的通知
晋农机财字〔2013〕165号

各市、县农机局(中心):

按照2014年全省农机化工作的重点和省财政2014年支农(农机)项目预算编制方案,2014年的农机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机械化保护性耕作建设工程、现代农机科技推广(农机新技术示范推广)、农机社会化服务建设、农机制造企业发展贷款贴息、农机作业人员培训、柠条机械平茬作业补贴、现代农机装备技术引进试验、农机生产设施建设、现代农机科技推广(农产品初加工装备技术示范)等十个财政支农(农机)项目。现将2014年“机械化保护性耕作建设工程项目”等九个财政支农(农机)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尽快进行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申报:各县(市、区)农机局(中心)、市农机校、市农机培训机构、市级研究所、市级推广站根据各项目申报要求可以作为项目申报单位申报相关项目。项目申报工作由各市农机局(中心)统一组织。

2、申报项目要求:按项目分别申报,每个项目填写一份《××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各项目指南附表)。各单位可以从山西农机信息网下载申报书格式和项目指南(网址:www.sxnj.org.cn)。

3、项目审核要求:各市农机管理部门必须对所辖区域内的申报项目进行认真审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要严格按照项目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各市项目申报数量严禁突破各项目指南的规定数。各市要优先安排省局确定的23个农机化综合示范县的项目进行申报,要优先安排县(市、区)财政安排了项目工作经费的项目进行申报,要优先安排当地财政已安排同类项目配套实施的项目县进行申报,要优先安排2013年支农(农机)项目绩效考评结果排名靠前的项目县进行申报。

4、材料装订要求:上报材料要求A4幅面纸打印并用纸质封面装订。申报材料要求以市为单位将全部材料装订成册,包括:①项目单位上报正式文件;②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1各项目指南附表);③项目申报情况总表(格式见附件2);④各市上报正式文件及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由各市农机局填报,格式见附件3)。

5、申报时间要求:各市农机局(中心)接文后,要立即组织各县(市、区)农机部门及相关单位申报项目。要按照项目指南和项目申报书的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汇总,务于2014年1月25日前以市农机局(中心)统一行文上报省农机局财务处。上报材料要求各市所报项目的纸质文本材料(合订本)一份和申报材料的电子版(电子版务请按申报单位和申报项目两种方式分类)。

联系人:杨涛

联系电话:0351-4062961

附件下载:1.2014年财政支农(农机)项目指南 2.××县(市、区)2014年农机项目申报情况总表 3.××市2014年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山西省农机局
2013年12月30日

机械化保护性耕作建设工程项目指南

一、项目建设目标
保护性耕作是通过实施作物残茬地表覆盖、免少耕播种和深松等技术措施,实现提高土壤肥力和蓄水保墒能力、增加粮食产量、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和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的一项现代农业生产技术。2014年全省计划新增保护性耕作面积150万亩。与传统耕作比较,示范区粮食平均增产5%-20%,节本10%-30%,节能10%-20%。

二、项目实施内容
在保护性耕作示范区培训农机手和农民共30万人,扶持500个农机合作社和2000个农机户开展保护性耕作作业;指导示范区农民进行免少耕播种、秸秆还田、深松和化学除草等作业;对示范区免少耕播种、深松和化学除草等关键作业环节进行补助;引导示范区农民购置免耕播种机、条带播种机、旋耕播种机、秸秆还田机、深松机和喷雾机械等保护性耕作专用机具;完成保护性耕作新增示范面积的各项生产作业任务。

三、项目实施区域和单位
项目实施区域是全省十一个市的小麦一年一熟、玉米一年一熟、小麦玉米一年两熟和一年一熟杂粮等主要粮食作物种植区;项目实施单位为县(市、区)农机局。

四、项目申报条件、数量
1.保护性耕作全覆盖项目县。2014年全省拟建设10-15个保护性耕作全覆盖项目县,申报条件是2013年底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占到当地粮食种植面积70%以上的县,申请资金数量20-30万元。
2.保护性耕作基本覆盖项目县。2014年全省拟建设10-20个保护性耕作基本覆盖项目县,申报条件是2013年底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占到当地粮食种植面积50%以上的县,申请资金数量15-20万元。
3.保护性耕作示范项目县。2014年全省拟建设20-30个保护性耕作示范项目县,申报条件是各市2013年保护性耕作检查考评排序名次位于前列的项目县,申请资金10-15万元。
4.农业部保护性耕作项目县。已申报2014年农业部保护性耕作项目的山阴、夏县、平定、寿阳、清徐、繁峙、左云、尧都、孝义9个县,不再申报省级保护性耕作项目。
5.各市根据2013年保护性耕作检查考评打分排序情况确定项目申报县,项目县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辖区农业县数量的50%。

五、资金使用方向
项目资金重点扶持的环节是对示范区农民和农机手进行保护性耕作技术培训,对免少耕播种、深松和化学除草等保护性耕作关键作业环节进行补助。其中项目资金额的40%用于示范区建设(包括示范区对比试验田建设、示范样机购置及试验示范、效果监测等),50%用于关键作业环节补助,10%用于农民培训、技术指导和宣传普及等。

六、项目申报书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统一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表)
联系人:张进
联系电话:0351-4061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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