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把好录入关。补贴对象凭身份证明材料到符合条件的供货单位自主办理购机手续,供货单位按要求及时将人机合影、购机者基本情况、报废更新和补贴机具信息等资料录入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
二是严格把好审核关。镇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对补贴对象资格条件和材料等进行审核,现场核对后,直接在发票原件上注明“已受理”字样(盖章或签字确认)。
三是严格把好公示关。镇农技推广服务中心于每月11日前,将已核实(包括按规定可不逐台核实的)的购机信息在镇和村(居)的公告栏中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内容要清析可见并拍照留档。
四是严格把好核查关。镇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及供货单位要积极配合县级农机部门日常监督检查,县农机局对报帐清册按照不低于购机农民10%的比例抽查核实。对镇报送的购机者清册与管理信息系统中供货单位录入的数据核对,确保系统数据与结算数据一致。
五是严格把好资金结算关。县农机局在向县财政部门报送资金结算汇总表和购机补贴清册前,先将购机补贴清册和资金结算情况递交局领导班子办公会集体会议研究决定,层层签字,再出据结算意见后报县级财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