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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机局关于印发《开展冬季农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_行政通知_山东农机化

   2014-12-22 省农机局-农机1688摘编13990
核心提示:各市农机局(办):  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开展冬季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鲁安发〔2014〕32号)要求,

各市农机局(办):

  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开展冬季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鲁安发〔2014〕32号)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11月23日全省生产紧急电视会议精神,彻底排查、整治农机隐患,省局制定了《开展冬季农机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4年12月19日

  开展冬季农机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农机主管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生产工作的部署安排,以“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生产责任落实,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深化生产资质检查、百日攻坚、“平安行·你我他”、“六打六治”等专项行动,全省农机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但11月份全省接连发生了潍坊寿光市“11.16”重大火灾事故、烟台蓬莱市“11.1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为我省的农机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生产事故的发生,保持全省农机生产形势稳定,按照省安委会的安排部署,省农机局决定从2014年12月至2015年3月底,在全省开展为期四个月的农机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贯彻实施新《生产法》为主线,按照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发展的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坚持依法治安,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迅速在全省农机系统深入开展冬季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档,彻底整治所有隐患,提升农机生产保障水平,确保实现全省2014年生产目标和2015年季度生产形势稳定,为“两节”(元旦、春节)、“两会”(人大、政协)创造稳定的环境。

  二、排查整治重点

  1、无牌行驶。主要包括:未依法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行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行为;使用证书和牌照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型号不符的行为等。

  2、无证驾驶。主要包括: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符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等。

  3、未检验作业。主要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以及其他已实行检验的农业机械未按照规定检验而投入农业生产的行为;经检验不合格、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农业机械,未排除隐患并继续使用的行为等。

  4、违规发放牌证。主要包括:农机监理机构给不符合标准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的行为;给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的行为;跨行政区域发放牌证的行为;给非拖拉机发放拖拉机牌证的行为等。

  5、瞒报谎报事故。主要包括:农机监理机构农机事故预防与统计报告工作不力,瞒报谎报农机事故的行为;存在重大隐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行为等。

  6、其他违反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农机生产经营和监督管理行为。

  三、时间步骤

  (一)2014年12月份

  1、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集中开展冬季农机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进行部署;

  2、各市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下发本市集中开展冬季农机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3、督促各县(市、区)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2015年1月份

  1、调度汇总各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各市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开展工作;

  2、开展暗查暗访,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重大违法行为上网公告;

  3、会同宣传部门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暗查暗访,对专项行动组织不力、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存在重大隐患的进行公开曝光。

  (三)2015年2月份

  1、继续开展暗查暗访,并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重大违法行为上网公告;

  2、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

  (四)2015年3月份

  1、开展暗查暗访组 “回头看”复查,督促落实相关问题解决;

  2、开展综合督查,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3、起草专项行动总结报告,并向省农机局专题汇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这次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涉及范围广,各市农机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务求取得实效。要按照要求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协调调度专项行动开展,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要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流程,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各市、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要建立领导干部包县(市、区)、包乡(镇)制度,保证每个县(市、区)要有一名市局(办)领导、每个乡(镇)要有一名县(市、区)局领导负责,督促指导所包县(市、区)、乡(镇)专项行动的开展;市局(办)领导每周至少1次、县(市、区)局领导每周至少2次到所包单位,督促检查生产措施和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二)狠抓落实。要切实转变作风,发扬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动真碰硬,真抓实干,把“真认真、真落实、真较真、真追究”的要求落实到位,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真正实现全覆盖。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体,营造舆论氛围,广泛宣传发动,宣传先进典型,对工作开展不主动、隐患不能及时排查整改的,要及时曝光;各市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上网公布,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要建立例会制度,每月初召开专项行动工作例会,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总结分析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

  (三)强化考核。要建立定期调度工作机制,层层抓督导落实,各市农机主管部门要采取暗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考核。省农机局也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各市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暗查暗访。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市要写出专题报告,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对成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对专项行动开展不力、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批评。要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效果纳入对各级农机部门年度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年终各类考核和评先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

  (四)信息月报。各市农机局(办)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工作,并于每月5日前向省农机监理站上报上月度工作情况。主要报送本市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重大隐患查处及上网情况、主要领导下基层检查指导工作情况、开展应急逃生演练情况、工作的成效、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等。

  请各市分别于12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年3月10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告报送省农机监理站。

  联 系 人:杨涛、王文莉

  联系电话:0531-55721232、83199907

  电子邮箱:liyanchenly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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