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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机局关于开展2013年农机技术推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_行政通知_山东农机化

   2014-12-19 省农机局-农机1688摘编10930
核心提示:各市农机局(办)、各项目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3年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局拟于近期

各市农机局(办)、各项目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3年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局拟于近期组织对2013年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依据

  (一)有关文件。《山东省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鲁财农〔2013〕23号,以下简称《办法》)、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3年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等。

  (二)有关实施方案。各项目实施单位报省财政厅和省农机局备案的农业技术推广专项实施方案、资金整合方案、承诺函等材料。

  二、评价内容

  由省农机技术推广站组织实施,主要评价项目单位在方案制定、组织实施、资金使用、项目管理、项目成效等方面的情况。

  三、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采取项目实施单位自评、县级农机管理部门督促指导和审核、省级和市级农机技术推广部门联合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阶段:项目实施单位自评。12月25日前,各项目县和相关实施单位,按照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包括自评报告和农户调查问卷),写出自评报告,并填报《山东省农机技术推广基层项目实施单位自评成绩确认登记表》(见附件),按照项目分别报送省站相关科室和市农机技术推广站。

  第二阶段:省级与市级农机技术推广站联合抽查。2015年1月10日前,省、市农机技术推广站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对项目县和实施单位报送的自评报告进行审核,对农户调查问卷进行电话回访确认;并根据评价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对项目县和实施单位进行随机抽查,并进行打分,形成各单项推广技术考评报告。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项目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开展自评,如实反映项目实施情况,严禁弄虚作假。省农机技术推广站要组织精干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积极开展抽查工作。

  2.及时报送材料。各项目单位材料及电子版于12月25日前报送省农机推广站相关科室和市农机推广站。省农机推广站汇总报告于2015年1月10日前报送省财政厅。

  3.严肃纪律。绩效评价工作要严守廉政纪律,履职尽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廉洁自律有关要求。

 

  项目联系人:

      小麦玉米保护性耕作项目联系人:王博  电话:0531-83177695  邮箱:sdnjtg406@163.com

      缓控释肥“种肥同播”项目联系人:朱月浩 电话:0531-83177694 邮箱:sdnjtgzyh@163.com

      花生联合收获项目联系人:李鹍鹏  电话:0531-83199979  邮箱: sdsnyjxjstgzlkp@163.com

      马铃薯机械化播种收获项目联系人:栾雪雁  电话:0531-83199979  邮箱:sdwfxy@163.com

  附件:

      1.山东省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doc

      2.农机技术推广专项资金部门评价绩效指标表.xls

      3.农机技术推广专项资金农户调查问卷.doc

      4.山东省农机技术推广基层项目单位考评成绩表.doc

      5.自评报告主要内容.doc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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