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高速相关部门获悉,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农机局和山东省公安厅联合发布了《关于组织农业机械跨区作业的通告》,凡是参加夏季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凭《2016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联合收割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通行。
通告指出,对跟踪夏季农业机械跨区作业的技术服务车,凭《二〇一六年山东省夏季跨区作业技术服务车通行证》,在2016年5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
夏季跨区作业农机免收通行费 联合收割机不得上高速
2016-05-17
鲁中网8150
核心提示: 记者从山东高速相关部门获悉,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农机局和山东省公安厅联合发布了《关于组织农业机械跨区作业的通告》,
更多>同类农机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农机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