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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 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2018-12-29 国务院6420
核心提示:国发〔2018〕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村

国发〔2018〕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村生产力的重要基础,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没有农业机械化,就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近年来,我国农机制造水平稳步提升,农机装备总量持续增长,农机作业水平快速提高,农业生产已从主要依靠人力畜力转向主要依靠机械动力,进入了机械化为主导的新阶段。但受农机产品需求多样、机具作业环境复杂等因素影响,当前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农机科技创新能力不强、部分农机装备有效供给不足、农机农艺结合不够紧密、农机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亟待解决。为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满足亿万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以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机械化生产与农田建设相适应为路径,以科技创新、机制创新、政策创新为动力,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推动农机装备产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高质升级,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农机装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主要经济作物薄弱环节“无机可用”问题基本解决。农机总动力超过10亿千瓦,其中灌排机械动力达到1.2亿千瓦,农机具配置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机作业条件加快改善,农机社会化服务领域加快拓展,农机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0%,小麦、水稻、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基本实现生产全程机械化,棉油糖、果菜茶等大宗经济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体系基本建立,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取得明显进展。

到2025年,农机装备品类基本齐全,重点农机产品和关键零部件实现协同发展,产品质量可靠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品和技术供给基本满足需要,农机装备产业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农机总动力稳定在11亿千瓦左右,其中灌排机械动力达到1.3亿千瓦,农机具配置结构趋于合理,农机作业条件显著改善,覆盖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农机使用效率显著提升,农业机械化进入全程高质发展时期。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5%,粮棉油糖主产县(市、区)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丘陵山区县(市、区)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55%。薄弱环节机械化突破,其中马铃薯种植、收获机械化率均达到45%,棉花收获机械化率达到60%,花生种植、收获机械化率分别达到65%和55%,油菜种植、收获机械化率分别达到50%和65%,甘蔗收获机械化率达到30%,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率总体达到50%左右。

二、加快推动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完善农机装备创新体系。瞄准农业机械化需求,加快推进农机装备创新,研发适合国情、农民需要、先进适用的各类农机,既要发展适应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大中型农机,也要发展适应小农生产、丘陵山区作业的小型农机以及适应特色作物生产、特产养殖需要的专用农机。加强顶层设计与动态评估,建立健全部门协调联动、覆盖关联产业的协同创新机制,增强科研院所原始创新能力,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农机装备创新体系,研究部署新一代智能农业装备科研项目,支持产学研推用深度融合,推进农机装备创新中心、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协同开展基础前沿、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促进种养加、粮经饲全程机械化创新发展。鼓励企业开展高端农机装备工程化验证,加强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探索建立“企业+合作社+基地”的农机产品研发、生产、推广新模式,持续提升创新能力。孵化培育一批技术水平高、成长潜力大的农机高新技术企业,促进农机装备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农业农村部等负责。列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四)推进农机装备全产业链协同发展。支持农机装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强协同,攻克基础材料、基础工艺、电子信息等“卡脖子”问题。引导零部件企业与整机企业构建成本共担、利益共享的新型合作机制,推进新型节能农用发动机、大马力用转向驱动桥和农机装备专用传感器等零部件研发,加快关键技术产业化。推动整机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和内部管理,提升智能化制造水平和质量管控能力,探索开展个性化定制、网络精准营销、在线支持服务等新型商业模式。建立健全现代农机流通体系和售后服务网络,创新现代农机服务模式。(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等负责)

(五)优化农机装备产业结构布局。鼓励大型企业由单机制造为主向成套装备集成为主转变,支持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构建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根据我国农业生产布局和区域地势特点等,紧密结合农业产业发展需求,以优势农机装备企业为龙头带动区域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推动农机装备均衡协调发展。支持企业加强农机装备研发生产,优化资源配置,积极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机装备生产企业集团。推动先进农机技术及产品“走出去”,鼓励优势企业参与对外援助和国际合作项目,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资委、国际发展合作署等负责)

(六)加强农机装备质量可靠性建设。加快精准农业、智能农机、绿色农机等标准制定,构建现代农机装备标准体系。加强农机装备产业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支撑农机装备产业技术创新。建立健全农机装备检验检测认证体系,支持农机装备产业重点地区建立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提升面向农机装备零部件和整机的性、环境适应性、设备可靠性以及可维修性等试验测试和鉴定能力。对涉及人身的产品依法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大力推动农机装备产品自愿性认证,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资质采信农机产品认证结果。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监管,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对重点产品实施行业规范管理。督促农机装备行业大力开展诚信自律行动和质量提升行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质量违法和假冒品牌行为的打击和惩处力度,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专项行动。(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等负责)

三、着力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

(七)加快补齐全程机械化生产短板。聚焦薄弱环节,加大试验示范和服务支持力度,着力提升双季稻地区的水稻机械化种植、长江中下游地区的油菜机械化种植收获以及马铃薯、花生、棉花、苜蓿主产区的机械化采收水平。加快植保、产地烘干、秸秆处理等环节与耕种收环节机械化集成配套,探索具有区域特点的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解决方案。大力发展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打造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样板。按规定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深耕深松、机播机收等生产服务给予补助,大力推进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机械化。(农业农村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负责)

(八)协同构建机械化生产体系。加快选育、推广适于机械化作业、轻简化栽培的品种。将适应机械化作为农作物品种审定、耕作制度变革、产后加工工艺改进、农田基本建设等工作的重要目标,促使良种、良法、良地、良机配套,为全程机械化作业、规模化生产创造条件。支持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科技创新联盟、协同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区、返乡创业园的科技支撑引领作用,提高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能力,加强产学研推用联合攻关,推动品种栽培装备等多学科、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协同联动,加快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集成与示范。实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率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一批整体推进示范县(场),引导有条件的省份、市县和垦区整建制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农业农村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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