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西藏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二批)》
进行公示的通知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1日,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形成书面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向区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反映。所反映的情况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映人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附件: 西藏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二批).xlsx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