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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通知|广西做好农机试验鉴定获证产品柴油机排放标准升级信息变更等相关工作通知

   2022-08-19 3310
核心提示: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关于做好广西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获证产品柴油机排放标准升级信息变更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 地区:广西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关于做好广西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获证产品柴油机排放标准升级信息变更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1014-2020)及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关于做好柴油机排放标准升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获证产品信息变更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农机化总站〔2022〕47号)(见附件1)文件要求,我中心决定按照“企业依规自主变更+产品关键参数确认+加强监督抽查”的方法,由中心鉴定站负责,对排放标准由国三升级为国四后符合相关变化要求的获证农机产品开展信息变更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品范围

此次信息变更、确认工作的产品范围,为所有通过我中心鉴定站鉴定且在有效期内,须升级国四排放标准的农机鉴定获证产品。

二、变更确认

(一)申报准备。

1.产品命名。企业对照要求核查配套柴油机升级国四的农机产品,结构和特征参数变化符合大纲要求的(以现有证书信息为准),在原产品型号后添加“(G4)”对配套国四柴油机的产品进行命名(举例:国三的4GQ-1型甘蔗联合收获机变更国四后型号名称为4GQ-1(G4)型甘蔗联合收获机);

2.材料准备。填写《广西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有效期内信息变更申请表》(见附件2)、《升级国四农业机械参数自主变更表》(见附件3),提供产品《非道路移动机械(柴油)环保信息》。

(二)申报受理。

1.网上申报。升级国四确认变更实行网上受理,网址为:http://zwfw.gxzf.gov.cn/,企业按《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申报变更国四操作手册》(见附件4)指导进行申报,事项名称为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信息(产品信息)有效期内变更;

2.材料寄送。受理后将申请材料纸质版加盖企业公章,邮寄至: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农业农村厅窗口。联系人:姚秋喜,联系电话:0771-5595554。

(三)变更确认。

我中心鉴定站按规定对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和开展监督抽查。符合要求的,将变更确认结果信息上传至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并在平台证书详情中对应产品型号栏变更国四产品型号,变更确认后不再颁发新的纸质证书。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向企业反馈。

三、有关要求

(一)时间节点。严格落实国家环保要求,从通知发布之日起至原国三农机获证产品证书有效期6个月前,开展国四产品鉴定信息变更、确认工作。2022年12月1日前,鉴定信息变更确认后的国四产品与原国三产品共同使用一个证书。2022年12月1日后,原鉴定合格的国三产品不得将所获证书用于申请购机补贴、政府采购和技术推广等相关活动。

(二)国四产品鉴定申请。2022年7月1日起,我中心鉴定站不再受理国三农机产品试验鉴定及相关变更申请。对不满足信息变更确认条件或超出鉴定证书变更时效要求的国四产品,新申请农机鉴定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鉴定大纲开展鉴定工作。

(三)监督抽查。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申请信息变更、确认的产品进行抽查可结合实际采取现场、线上以及要求生产企业视频材料说明等形式开展,发现企业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制度严肃处理。

附件:1.关于做好柴油机排放标准升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获证产品信息变更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农机化总站〔2022〕47号)

2.广西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有效期内信息变更申请表

3.国四农业机械参数自主变更表

4.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申报变更国四操作手册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2022年7月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关于做好柴油机排放标准升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获证产品信息变更等相关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广西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有效期内信息变更申请表.doc

附件3: 国四农业机械参数自主变更表.docx

附件4:申报变更国四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操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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