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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宪:认真贯彻国务院《意见》 促进农业机械化

   2011-01-13 未知admin11190
核心提示:2010年7月5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广大农机化工作者深受鼓舞。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和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

2010年7月5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广大农机化工作者深受鼓舞。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和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聚精会神抓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下面就学习贯彻国务院《意见》有关情况与大家进行交流。
 
    一、以学习贯彻国务院《意见》为动力,推进我国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发展
 
    2004年人大制定了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在大的原则和框架上提出了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思路。2010年国务院发布的《意见》则对今后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目标,做出了明确规划,提出了重点任务,制定了一系列鼓励发展的政策措施。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层面推动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最、最有分量的文件,充分体现了国务院对发展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的高度重视和决策部署。《意见》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与《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农业机械监督管理条例》共同构成了促进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框架,对依法推进农机化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2010年7月中旬农业部发出通知部署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的工作。各省、区、市农机化主管部门迅速提出学习贯彻安排意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争取领导的进一步重视和支持,一方面就《意见》提出的重点任务进行分解落实,一方面就《意见》明确的政策措施协调争取资金投入,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收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各地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本地区的具体贯彻意见,正在争取以省、市、区政府名义印发,对贯彻《意见》进行部署。
 
    各地围绕贯彻国务院《意见》,突出抓了以下6个方面工作。
 
    (一)以实施购机补贴为重点,认真落实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与有关部门主动沟通、积极协调、争取支持,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从2006年6亿元增加到2010年155亿元,补贴机具种类和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覆盖到所有农牧县区。购机补贴实行了五制,即“补贴机具实行目录制、受益对象实行公示制、补贴资金实行省级集中支付制、执行过程实行监督制、实施效果实行考核制”。在保持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前提下对具体制度加以改革完善。一是进一步扩大地方自主权和农民选择权。对农民年度内补贴购买农机具的数量不作统一限制,补贴产品经销商由企业自主确定,农民在省域内自主选择经销商。二是规定凡是补贴范围内列入或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只要农机生产企业提出,均可列入补贴产品目录。目录中不再公布补贴产品的承诺销售价,产品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在各部门支持下,目前,2010年的购机补贴资金已经全部落实到位。温家宝总理、回良玉副总理等有关领导同志对购机补贴实施工作的成效和做法多次给予高度评价,并要求宣传报道。此外,农机作业补贴、农机化基建、科研投入、农机手培训项目、农机具抵押贷款政策也实现了较大进展,农机跨区作业通行免费、农机作业服务免税等政策得到落实,今年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联合发文,明确农机停放场库棚用地按农用地管理,解决了农机服务组织用地难问题。
 
    (二)以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为载体,努力提高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化水平。培育农机化发展主体,积极发展农机大户、农机协会和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农机服务组织,按照农业部制定的《关于加快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完善有关扶持发展的措施。在建设100个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点、100个农机维修服务站示范点。推进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培养高技能农机使用和维修人才。组织农机企业和金融机构支持合作社发展。目前,农机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2万多个,各类农机服务组织20万个,农机作业专业户450万个,农机户总数3900万个,基本形成了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龙头、农机服务组织为主体、农机专业户为骨干和农机户为基础的农机作业服务体系。跨区作业、订单作业、承包服务、合同作业、一条龙作业、租赁服务等服务模式不断创新,作业环节正从产中向产前、产后扩展,作业领域从种植业发展到畜牧业、农产品加工等领域。农机服务组织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村服务产业的重要力量。
 
    (三)以组织农机跨区作业为抓手,不断提升重要农时重点作物机械化生产水平。推动跨区机收向跨区机耕、机插、机播等环节拓展。推进水稻和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快发展油菜、马铃薯、花生等重点作物生产机械化。在今年气候极端异常,农时紧迫,春耕、“三夏”以及抗旱抗洪等关键时刻,农机化主管部门及时安排部署,协调燃油供应,狠抓信息引导、供需对接、机具调度,全力以赴加快作业进度,在农业生产和抗灾救灾中发挥了农机主力军作用。今夏主产区麦收推迟,熟期集中,抢收抢种任务重,“三夏”期间日投入联合收割机总量达到41.4万台,连续5天机收面积在2000万亩以上,机收水平达到了86%以上,麦收时间比去年缩短4天,为夏粮丰收到手做出了突出贡献,为秋粮生产赢得宝贵农时。
 
    (四)以促进节本增效为核心,大力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和装备。围绕抓好基础性、关键性农机化技术的研发,积极争取投入,近年科研经费较之前大幅度增加.组织实施的“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等重大项目取得丰硕成果。召开了农机化科技教育工作会议、设施农业工作座谈会,明确了目标任务、发展思路和措施。在大力推广了水稻机械化育插秧、玉米机械化收获、保护性耕作、精量播种、深松整地等11项重点技术,一大批增产、节本、增效、环保的农机化技术得到大面积应用,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五)以提高人才队伍素质能力为关键,广泛开展农机化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加快建设管理、技术、作业服务三支保障有力的农机化人才队伍。2010年对10%以上的农业机械化管理、技术和作业服务人员进行培训,共培训550万人次,其中培训新购机农民120万人次,为农机化快速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结合购机补贴政策的实施,切实解决购机农民不会用、用不好的问题,积极支持培训机构开展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工作,支持培训机构更新教学机具与仪器,加强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结合阳光工程、金蓝领计划、职业技能开发等项目的实施,充分利用各种培训资源,采取送教下乡、技能竞赛等形式,推进农机化教育培训主体多元化、培训形式多样化。要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养农机基层技术推广能手、驾驶操作能手、维修服务、经营服务能手,一大批农机从业人员已成为新型职业农民的代表和发展现代农业的中坚力量。
 
    (六)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及人身财产为中心,加强农机监管和质量监督。进一步加强了农机试验鉴定工作,规范部、省两级的鉴定程序,不断拓展农机产品鉴定领域,将先进适用的农机产品纳入支持推广的产品目录。切实加强农机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重视农机质量投诉工作,开展农机质量跟踪调查,并发布调查结果,维护农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了创建“农机村”和“平安农机”等活动,狠抓农机技术检验、隐患排查、宣传教育等工作。近年来的农机事故次数、伤亡人数均逐年下降,均低于农机生产总体控制考核指标。
 
    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认真学习国务院《意见》在抓落实上下工夫,进一步促进了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健康发展。2010年我国农机总动力预计可达到9.2亿千瓦,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预计将超过52%,标志着农业生产方式正在实现从主要依靠人畜力到依靠机械化作业的历史性跨越。小麦耕种收实现全程机械化,水稻栽植、水稻收获、玉米收获等薄弱环节机械化取得重大突破。马铃薯、油菜、棉花、花生等机械化从无起步,机械作业面积均有较大增长。这个历史性的跨越充分显示了时代的要求和人民的选择,也再次证明国务院《意见》决策的英明正确。
 
   “十一五”期间农业机械化保持快速发展的态势,农机总动力年均增长6.3个百分点,其中大中型拖拉机、插秧机、玉米收获机保有量年均分别增长26个百分点、35个百分点、74个百分点,其他主要粮食作物生产机械保有量,经济作物、畜牧水产养殖、林果业以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也呈现出较快增长态势。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劳动力短缺对粮食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在我国粮食连年丰收、促进农业稳定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推进提供了重要的支撑。
 
    二、以学习贯彻国务院《意见》为指南,深化对农机化发展规律和发展趋势的认识
 
    国务院《意见》在指导思想中提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的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我国农机化60年多年发展实践充分证明,走“农民自主、政府扶持,市场主导、社会服务,共同利用、提益”为主要特征的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是巩固完善农业基本经营制度基础上推进农业机械化的正确途径。在我国人多地少、农民收入低积累少,每家每户都买农机,既不经济也没必要。农机作业社会化服务已经使没有直接得到补贴的农民也能间接享受到农机补贴政策实惠。如果鼓励家家户户拥有农机,不利于装备水平提升和作业质量提高,因此,必须推进农机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和产业化,扶持发展壮大各类农机服务组织,不断拓展农机服务领域,把大农机与分散的农户联系起来,把机械化生产和家庭承包经营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农机大规模作业,提高农业机械利用率和效益。
 
    当前,我国农民对农机作业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农业生产对农机的依赖越来越明显。农业机械化发展呈现新的特点。
 
    ——内在需求旺盛。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一步推进,人口增速放缓,劳动年龄人口减少,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趋势不会逆转,农业用工成本持续上升(基本都高于农机作业成本),农业劳动力短缺矛盾将加剧,农业机械化作业需求将越来越迫切;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特别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年轻人劳动观念发生变化,大多不愿从事重体力农事活动,农业生产将日益依赖专业化的职业农民和机械化的生产方式。农民购机积极性持续高涨。
 
   ——品种趋于多样。需求热点从大中型动力机械、水稻插秧、玉米收获机械等拓展到经济作物、养殖业、林果业、设施农业和初加工机械,同时农机使用者等对农机产品的适应性、可靠性和作业效率、售后服务的关注度不断提高。
 
    ——发展环境优越。综合国力增强,为支持农业机械化发展提供了可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各级政府支持农机购置、农机使用、农机社会化服务、农机制造和农机流通等的政策措施丰富发展,中国特色的农机化政策法规体系基本健全,为农业机械化加速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技术支撑有力。农机工业对技术、人才和资本等生产要素吸纳能力明显增强,产业集中度和产品质量明显提高,粮食作物各主要环节机械化装备基本成熟,其他各类农机装备和技术创新日趋活跃,推进农业机械化的装备及技术基础进一步夯实,我国农业机械装备制造水平与先进产品的差距日渐缩小。
 
    ——发展机制良好。农机社会化服务的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农机合作社等新型服务组织不断涌现,农机利用率和经营效益不断提高,有效实现了普通农户与农机经营者利益以及社会效益多赢,为立足家庭承包经营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创造了条件。
 
    ——发展前景光明。在综合机械化水平超过40%后,农业机械化发展明显加快。日本韩国等在机械化水平跨越40%后,普遍只用了5-10年时间就完全实现了农业机械化;我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在2006-2010连续5年同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远远高于之前10年年均0.7个百分点的增幅,我国农业机械化进程必将进一步提速。
 
    总之,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步伐加快,机械化生产手段在农业生产中占据主导地位,农机作业水平持续提高的趋势不会改变,农民对适用机具种类多样化和机具的性能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在内在成长动力和政策支持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下,我国农业机械化必将向更广领域、更高层次深入发展。当前及今后10年,我国农机产品市场和农机作业市场潜力巨大,发展环境和发展条件持续优化,我国农业机械化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机遇,正处在加快发展、结构改善、质量提升的关键时期。
 
    同时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当前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重大挑战。一是农机化水平总体不高,装备结构不够合理,不同区域、农业各产业、各环节农机化发展很不平衡;二是农业生产和农机服务组织化程度还比较低,农机农艺融合不够紧密,农机利用效率还有很大提升空间;三是农机化基础设施和相关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严重滞后。四是部分环节适用农机产品和技术供给不足,不能有效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求。五是应对日益凸显的能源短缺约束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农机肩负重要使命,同时节能减排任重道远。
 
    总的来看,当前及今后10年,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机遇十分难得、任务更加繁重、挑战仍然艰巨。
 
    三、以学习贯彻国务院《意见》为指导,推动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持久地学习贯彻国务院《意见》,促进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我们要在转变发展方式、推进农机农艺融合、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和基础建设等方面下功夫。
 
    (一)  转变发展方式。
 
    转变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式的核心是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即要解决农业机械化发展总体存在的作业水平“两高两低”、装备结构“三多三少”、区域发展“三快三慢”的突出问题。(农机作业水平存在“两高两低”格局,种植业较高,畜牧业、渔业、林果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业较低,在种植业中,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较高,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作业水平较低;装备结构依然存在“三多三少”的问题,动力机械较多、配套农具少,小型机具较多、大中型机具少,低档次机具较多、高性能机具少;在区域发展布局上表现为“三快三慢”的趋势,平原地区快、丘陵山区慢,东部和北方快、西部和南方慢,旱地快、水田慢。)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质量,即我们致力实现的机械化是低层次还是高层次的,是节约型的、还是浪费型的,关系到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是否可持续,即发展的后劲足不足、会不会过早触到天花板。
 
    当前,结构布局优化的重中之重是要促进各区域和各种类农机装备合理配置、机插秧等薄弱环节机械化突破性发展和丘陵山区等落后地区农机化发展快速追赶。近年来,我们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结构布局优化取得了初步成效。农机装备结构上:大中型拖拉机增长迅速。2009年达到350.52万台,比2003年增长2.6倍;大中拖与小拖比例从2003年的1∶14提高的2009年的1∶5。插秧机、玉米收割机、稻麦联合收割机大幅度增长,这三种机械2009年保有量分别达到26.09万台、8.17万台、77.66万台,比2003年分别增长3.38倍、18.9倍和1.33倍。
 
    今后一个时期,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和区域布局的重点:一是促进大马力、高性能、复式作业机械的发展,提高配套比和利用率,降低单位能耗,避免低水平重复购置、资源浪费和效益下降。 二是集中力量主攻水稻机插、玉米机收、甘蔗机收等薄弱环节,尽快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同时因地制宜拓展农机化服务领域,服务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生态。三是加强对丘陵山区农机化工作的支持与指导,按照全力普及机耕、大力发展机收、努力突破机插机播的思路,推动丘陵山区机械化实现跨越式发展。
 
    要结合农业部提出的在“十二五”期间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的总体要求,抓好几项工作。
 
    一要制定目标规划。这是优化结构布局的基础性工作,关系到调控的针对性、有效性。要认真做好现有机具普查,立足农业主导产业发展需要和经济地理条件,并综合考虑自身及周边区域农机化基础和发展环境,用发展的、开放的眼光科学制定装备需求规划和调控目标。要把各关键环节机械化研究透,主要作物要逐个研究薄弱环节,系统研究制约因素、解决办法、阶段性发展目标。下大力气研究好各类机具数量、亩均动力、单位油耗等指标体系。目标既要体现循序渐进、扎实稳妥,又必须是符合客观要求的、积极的。要规划提出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的年度目标和调控引导措施,努力实现大中小型机械、高中低档次机械、动力机械与配套农具、粮食作物机械与其他农产品机械合理配置。
 
    二要加强政策引导。充分考虑农机装备结构调整的需要,通过合理确定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及补贴比例和优先次序、建立完善农机报废更新制度、实施重点环节作业补贴等政策措施,优先保证关键和薄弱环节机械化发展的需要。要将调控的目标要求和农民的需求有机结合起来,引导理性购置农机,做好加减法,用质量高的增量去优化保有量结构。
 
    三要强化科研推广和推进社会化服务。全力推动农业机械化重大课题立项和研究,突破薄弱环节机械化技术瓶颈,加快成果转化及应用速度。创新农业机械推广服务方式,引导广大农民积极采用新技术和新机具。通过发展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引导促进先进、大型、农业机械的购买使用和集成配套。
 
    四要开展试点示范。农业部在100个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和500个农机服务组织示范点组织装备结构布局调整示范工作,细化目标,加强指导,将调控效果和资金投入。项目安排挂钩,探索促进优化结构布局的机制。各省市区也要迅速开展这方面的试点示范。
 
    (二)  推进农机农艺融合。
 
    农机与农艺相互融合,实现农业高产、优质、、生态,不断降低生产成本,是农业科技进步的客观规律。国务院《意见》对解决农机农艺融合问题提出十分明确的要求,表明其具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购机补贴政策的大力推动下,我国农民“买得起”农业机械,特别是性能先进的大型多功能农机短缺的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但要真正实现“用得好”、“有效益”,仍然任重道远。促进农机农艺融合,是农机“用得好、有效益”的必要条件。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农业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机农艺融合加快推进薄弱环节机械化发展的意见》。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目前正在与有关司局研究分工落实。我这里简要汇报几点。一是关于分品种破解制约农机农艺融合瓶颈问题。我国玉米栽培和收获技术模式千差万别,推广机械化生产方式受到明显地制约。据调查,现有的种植和收获的技术模式大部分是以手工作业方式为基础建立的,较少地考虑到机械化作业方式的技术特点。制订与机械化种植和收获方式相协调的玉米生产技术体系,已成为农业生产的迫切需要。“十二五”期间,将从有利于发挥玉米收获机械作用的目标出发,重点解决农艺配套和品种选择问题,要结合开展玉米高产创建活动,推广科学合理的种植规范,合理配套玉米收获机械,大幅度提高玉米生产的机械化率和经济效益。农业部玉米产业技术体系的专家已经会同玉米育种、栽培专家和山东有关部门着手开展工作,力争“十二五”期间有所进展和突破。二是充分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农机农艺融合中优势作用问题。许多合作社不仅仅搞农机化作业,还参与农产品生产的全过程,他们在推动农机农艺融合方面有许多好的做法、措施。要支持这类综合性合作社发展,加强农机化技术集成示范基地建设,带动广大农民运用新技术新装备,把农机化技术和农艺技术限度的融合起来,三是把农机与农艺作为一个产业技术整体对待的问题。由农机与农业等有关部门共同配合,通过大力组织实施对农民的培训,让广大农民特别是农机手,更多地学习和掌握农机与农艺相结合、相配套、相促进的技术。只有农民的主体作用和市场的推动作用得到更大更有效的发挥,农艺农机融合的路子才会越走越宽广。
 
    (三)  加强农机化公共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
 
    这是一项新的工作,也是我们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的一项重要任务,难度大,要求高。近年来,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对基础设施和相关公共服务的保障提出十分迫切的要求。由于长期缺乏稳定投入,机耕道等农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推广培训等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滞后于农机装备数量增长的矛盾越来越突出。要抓住贯彻国务院《意见》的机遇,做好规划,明确目标,找准切入点。一方面,积极争取有关规划实施中安排机耕道路、场库棚、维修站等建设内容并予以补助性投资扶持,改善农机作业通行和保养维修条件。另一方面,把技术推广、质量监督、监理、教育培训、信息服务等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多渠道积极争取投入与深挖现有资源潜力并举,重点改善县级农机推广机构履行技术示范、推广培训职责必需的工作条件,提高农机监理机构执法装备配备水平,提高部省农机试验鉴定机构对产品质量的鉴定检测能力和质量调查及投诉处理能力,提高农机化主管部门技术信息、作业市场信息等实用信息收集发布能力,为农机手提供、系列化的优质公共服务。最近,农业部要专题研究和部署加强农机化公共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
 
    振兴农机装备制造业,是促进农机化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在总结“十一五”发展经验,制定“十二五”规划之际,工业与信息化部召开的贯彻国务院《意见》的会议非常及时,非常重要。会上苗圩副部长做了重要讲话精神,发改委方言副司长结合学习贯彻国务院《意见》作了专题发言。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深入落实国务院《意见》,共同推进我国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本文系作者2010年11月19日在工业与信息化部学习贯彻国务院《意见》会议上的发言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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