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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 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2014-10-21 眉山日报4500
核心提示:全省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会议指出,要多种形式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放活土地经营权,通过租赁、转包、入股、托管等流转方式,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在具体实践中,要做到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
   全省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会议指出,要多种形式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放活土地经营权,通过租赁、转包、入股、托管等流转方式,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在具体实践中,要做到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党委政府要做好引导、支持、规范、监管、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党的政策,让农民知道自己的权益。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为规模经营创造条件。完善流转程序,保障农民和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大土地用途等执法监督。统筹建立完善流转平台。
 
  在轮农村改革中,我市取得了明显成效,完成了林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快推进。大力推动土地流转,积极探索以租赁、转包和入股为主的产权流转方式。《东坡区林权流转限额保障制度》填补了林改配套改革空白。岷江现代农业园区探索建立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流转公司。制度创新有力推动了现代农业规模经营发展,促进了农民增收。
 
  与上一轮农村改革相比,新一轮改革是一场更深刻、更系统的变革。推进土地集体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是这一轮生产关系调整的核心所在。要在落实集体土地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基础上,放活土地经营权,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为适度规模经营创造条件。要积极探索流转新方式,积极培育市场流转主体,加强流转指导服务,建立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有效规避土地流转风险。
 
  从眉山实际来看,我市探索创新“四种模式”,推进“四个转变”,走出了具有眉山特色的统筹城乡之路,能够有效减少农民、富裕农民、安居农民,腾出土地规模经营,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造条件。因此,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创新四种模式、加快四个转变”的决定,大力推进城镇建设,通过合理置换、货币安置、完善社保、鼓励创业就业等方式,促进农民转变为“有资产、有就业、有地位、有保障”的城镇居民;加快工业园区建设,为农民在家门口创造就业岗位,促进农民转变为“有技能、有岗位、有住所、有保障”的产业工人;建设旅游产业园区和乡村旅游示范区,大力发展商贸和物流业,促进农民转变为“有项目、有资金、有场地、有保障”的三产经营和从业者;大力开展技能培训、延伸基础设施、创新生产模式,促进农民转变为“有能力、有资金、有规模、有市场”的现代农业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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